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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6章 法律武器,扞卫权益

林清歌把手机倒扣在桌上,屏幕暗下去的瞬间,映出她半张脸。她没看太久,手指滑过右耳垂,那枚银质音符耳钉还在,冰凉地贴着皮肤。

她刚从律所回来。

早上九点半,她穿了件深棕色卫衣,搭阔腿牛仔裤,拎着一个帆布包进了市中心那栋灰白色写字楼。电梯里人不多,她站在角落,盯着楼层数字跳动,心跳比平时快一点,但不至于乱。

律所在十六层,门牌是“明途法律咨询事务所”。前台小姑娘问她找谁,她说:“约了李律师,十点。”

李律师三十出头,短发齐肩,穿米色西装套裙,说话不带废话。她提前调出了林清歌的名字,在系统里挂了预约号。两人在会议室坐下,玻璃墙外有律师助理来回走动,没人往里多看一眼。

“材料带来了?”李律师问。

林清歌把包打开,抽出三份文件夹。一份是发布会后网络上的恶意评论截图,按时间线整理,账号重复、话术雷同,转发路径像蜘蛛网一样集中指向几个Ip段;第二份是警方提供的车辆围堵记录,包括监控视频的时间戳、车牌模糊影像、录音片段;第三份是匿名私信,来自不同社交平台,内容从“早点退圈”到“别以为没人敢动你”,语气一步步升级。

李律师一页页翻,中途喝了口咖啡,没说话。

二十分钟后,她合上文件夹,抬头:“这些够立案了。名誉权、人身安全威胁、工作秩序干扰,三项都能走。你想怎么打?”

林清歌说:“我不想要钱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李律师点头,“你是想让他们知道,这事儿不能白做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那就得打得准,打得响。”李律师翻开笔记本,“我建议先发律师函,正式通知对方我们已掌握证据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如果他们不理,或者继续放风打压你,我们就直接向法院提交诉状。”

林清歌嗯了一声:“可以。”

“另外,所有原始数据最好再备份一次,尤其是警方那边的调取记录,要确保来源合法。我们走的是民事诉讼,证据链必须闭环。”

“我已经让团队技术员处理好了,云盘和硬盘双存,密码只有我和你这边能拿到。”

“很好。”李律师笑了笑,“很多人维权走到一半,就因为证据管理出问题垮了。你能这么冷静准备,我很放心。”

林清歌没笑,只是轻轻碰了下右耳的耳钉。

签委托协议的时候,她用了自己的签名笔——不是什么名牌,就是文具店十块钱一支的细杆签字笔,写出来的字干净利落。李律师看了眼签名位置,确认无误后也签了字,双方各留一份。

“接下来几天,我会起草律师函,并同步准备诉状初稿。”她收起文件,“一旦对方有回应,不管是公关施压还是私下接触,都第一时间告诉我,别自己扛。”

“明白。”

走出写字楼时阳光正好,照在玻璃幕墙上反出一片白光。林清歌抬手挡了一下,低头看了眼手机,上午十一点四十二分,没有新消息。

她没急着走,站在路边等红灯,风吹起卫衣帽子的一角。街对面有个奶茶店,两个高中生模样的女生捧着杯子拍照,笑声断断续续飘过来。她看了两秒,移开视线。

回到家,她把帆布包放在玄关柜上,换了拖鞋,直接进书房。电脑已经开机,屏幕上还开着昨天那份《今日待办》文档。她删掉第一条“联系律师”,重新输入:

【已启动法律程序,案件编号mt2025-LqG01】

下面新增两条:

- 协助律师补充证据细节

- 梳理近三年公开言论与作品发布时间轴

她点了保存,顺手把手机调成静音,放在键盘旁边。

傍晚六点十七分,手机震动了一下。

是李律师发来的消息:【对方法务部回电了,说是“小题大做”,还问我们是不是想炒作。对话已录音,稍后发你。】

林清歌点开语音文件,戴上耳机。

电话那头是个男声,语气懒散:“你们这个律师函发得挺快啊,不就是网上吵两句吗?哪个公众人物没被骂过?真要这样都告,法院不用干别的了。”

李律师的声音很稳:“请问贵公司是否承认这些账号与其有关联?是否有组织水军攻击当事人的行为?是否曾指使第三方对林小姐进行人身威胁?”

“哈。”那人笑了下,“你们还真当自己是原告了?我劝你们省省力气,这种小事闹上法庭,最后尴尬的是谁还不一定。”

录音到这里结束。

林清歌听完,手指又碰了碰耳钉。她没生气,反而觉得有点累。

她回了条消息:【他们越嘴硬,越说明怕了。继续推进,别停。】

窗外天色渐暗,楼下的路灯一盏盏亮起来。她起身去厨房热了杯牛奶,回来时看见手机弹出一条新闻推送:

#知名歌手林清歌拟起诉某娱乐集团#

标题下面写着:“据知情人士透露,新生代创作歌手林清歌已于今日正式委托律师事务所,针对近期遭遇的网络暴力及人身威胁事件提起法律诉讼,或将引发行业关注……”

她没点进去看全文,只把页面往上划走了。

坐回桌前,她打开另一个文档,新建了一份时间轴表格。从三年前第一首歌发布开始,到每一次采访发言、每一场演出、每一个社交平台动态,她逐一核对日期、地点、内容主题。有些细节记不清了,就翻后台数据、查旧手机备份、对照工作室日志。

一直到晚上九点四十三分,她才停下来揉太阳穴。

这时门铃响了。

她愣了一下,站起身走到玄关,透过猫眼看清楚来人——是快递员,手里拿着个文件袋。

开门接过,上面盖着律所的章,备注“紧急材料副本”。

她关上门,拆开袋子,里面是一份打印好的律师函副本,还有几张附加说明页。她快速扫过内容,看到最后一行写着:

“本函自送达之日起生效,若七日内未收到合理回应,将依法提起诉讼。”

她把文件平铺在桌上,用台灯压住一角。

然后打开手机相册,翻到一张照片——是昨天早餐桌上那张行程表,母亲林素秋亲手标注的路线避让记录。她放大看了一会儿,退出相册,锁屏。

她忽然想起发布会上她说的那句话:“我不是复制旋律,我是把生活写成歌。”

现在,她要把生活写进法律文书里。

第二天上午十点零五分,李律师来电。

“律师函已经寄出,EmS单号发你了。对方注册地址签收时间为今天上午九点十八分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另外,我跟法院的朋友打了招呼,如果他们七天内不回应,我们就立刻递交诉状。这次不给他们拖的机会。”

“辛苦你了。”

“应该的。”李律师顿了下,“你最近注意安全,别单独外出。虽然现在是法律程序起步阶段,但他们狗急跳墙也不是没可能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挂了电话,林清歌坐在书桌前没动。电脑屏幕还亮着,案件进度表停留在“第一阶段完成”。

她伸手摸了摸右耳,耳钉还在。

楼下传来电梯运行的声音,接着是走廊脚步,有人经过门口,停了几秒,又走远了。

她没抬头,只是把文档另存为一份备份,命名为:《应急预案V2》。

窗外阳光斜照进来,落在键盘F键上,像一道小小的光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