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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伊森总裁,我还是坚持我的想法,我们不能把马奎尔收入hm旗下。”

hm预测副总裁卢卡斯,表情认真严肃的说道。

不付出任何实际利益,就把一名刚上位正当红的一线歌手,以极其低的代价收购所属经纪公司,将他间接收入囊中,确实是一件很诱人的事情。

但人家为什么要这样做?

马奎尔原来的老板是傻子么?

当然不可能是,他们是害怕受到林一凡的报复,所以才着急忙慌的把经纪公司低价卖给hm娱乐。

售价仅仅5000万米元!

有正当红的一线歌手坐镇,且这位歌手的合同还是新人合同,1亿米元都有人愿意买。

5000万米元,真的可以说是清仓价。

为什么会给出这么大的优惠?因为马奎尔惹到了林一凡!

他对星光娱乐在米国的牌面艺人韩琳,始乱终弃,利用韩琳上位。

上位后就把韩琳给甩了,公开出轨。

林一凡这能忍?

卢卡斯无需过多思考就可以得出结论,林一凡一定忍不了!

hm娱乐将马奎尔收入旗下,相当于是在向林一凡发起决斗邀请,在挑衅林一凡,必然会迎来林一凡的猛烈反击。

“卢卡斯,你的反应过激了。”伊森理解卢卡斯对林一凡的忌惮,他也知道林一凡的实力。

但这是在米国!

hm娱乐在米国娱乐圈根深蒂固,在官方也有强大的支持,林一凡难道还能把hm娱乐打垮?

“我不否认林一凡的才华,但他终归是人,我们有全世界最好的作曲人,编剧,导演,歌手,演员。”

“他一个人,还能对抗整个hm娱乐?”

“我们不能再任由林一凡在米国娱乐圈横行无忌了。”

“如果大家都因为害怕损失躲着他,不敢和他正面对抗,以后米国娱乐圈干脆改姓林,还叫什么米国娱乐圈。”

“我们这些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都回家躺着,把市场都让给林一凡,让给星光娱乐!”

伊森一番话说的慷慨激昂。

他知道将马奎尔收入hm娱乐旗下,一定会迎来林一凡的猛烈反击。

可不收下又能好到哪去?

林一凡会放弃米国市场吗?

以后不在米国捧艺人,上映影视剧吗?

答案显然是不可能。

既然无论如何都会对上,还不如把能占的好处先占了。

现在马奎尔刚上位一线歌手,正是吸金能力最强的阶段,而且还是人家主动送上门来的,伊森没有理由不收下来。

林一凡要怎样,就让他放马过来!

……

“米国人真奇葩。”

林一凡翻了会马奎尔对韩琳始乱终弃的相关报道,米国人的态度让他大开眼界。

他们并不认为马奎尔的渣男行为是污点,反而认为马奎尔魅力大,能让韩琳心甘情愿的帮马奎尔。

这是马奎尔的本事!

有人甚至说韩琳活该,对自己的魅力没有清醒认知。

马奎尔这样的大帅哥,怎么可能会看上她那种身高比马奎尔低了20厘米,体重却比马奎尔还重的女人。

主动贴上来,肯定是有所图谋。

韩琳贪马奎尔帅气身材好,马奎尔贪韩琳名气大,炒绯闻能快速上位。

各取所需而已,没有什么渣不渣。

想到那些西渡的艺人,照样活跃在米国娱乐圈,没有任何限制。

韩琳被渣,似乎真的不是多大的事。

这是文化差异,没什么好深究的,只能怪韩琳眼光差。

“咦。”

林一凡刷到一个小男孩自弹自唱的视频。

音色干净,通透,亮,真假音切换丝滑,成熟R&b的律动和转音技巧。

好苗子!

林一凡当机立断,找人认出了视频里唱歌的小男孩所在的位置后,立即驱车前往。

他现在求贤若渴啊!

米国分公司的人才储备,差点亮瞎他的狗眼。

全他妈是些歪瓜裂枣!

对此,林一凡很愤怒,凌厉的眼神盯得米国分公司经理唐明两股战战,几欲哭泣。

“噗通。”

唐明很干脆的跪在了林一凡面前,哭诉着他的无奈。

他也想留住人才,可他真的做不到。

米国分公司不像龙国母公司,在米国是外来户。

那些作曲人在待遇相等的时候,第一选择都是米国的娱乐公司。

而林一凡又只给韩琳供歌,米国分公司的其他新人,只能依靠本地作曲人。

可唐明又招不到厉害的本地作曲人,自然也没好歌提供给出道艺人。

连续数次新人出道失败后,优秀练习生哪还可能愿意留下来。

他也不可能找林一凡要歌,初期林一凡拿出一两首歌支援没问题,长期呢?

最终还是得靠本地人才,才能发展起来,可他又招不到,就这样陷入死循环。

林一凡还能怎么办,只能原谅唐明,唐明又不知道林一凡有的是歌,别说供几个新人歌手了,供应整个米国歌坛也不在话下。

……

“这首歌,给你做出道曲。”

林一凡将歌谱推到丹尼尔面前。

他找到丹尼尔后,邀请丹尼尔加入星光娱乐米国分公司。

丹尼尔没有第一时间答应,要求林一凡先给他准备出道曲,他看了觉得满意后,才会签约。

他并不是在刻意为难林一凡,所有找上门的娱乐公司,他都是这样的要求。

这也是他已经在网络上有了不小的名气,却一直没签约娱乐公司的原因。

此刻,丹尼尔怀疑的目光落在歌谱上。

3分钟写好一首歌?

这么短的时间,写一首儿歌都不够用。

但对面坐的是林一凡,丹尼尔决定还是看一看歌谱。

林一凡在米国歌坛,也是响当当的人物,不太可能故意耍他。

“baby?”

看到歌名的第一时间,丹尼尔眉头轻皱,林一凡该不会真给他写了一首儿歌吧?

他虽然还未成年,但也15岁了。

唱儿歌出道?他的同学和朋友们能笑死在床上。

好在他的担心是多余的,第一句歌词就足以让他确定这是一首恋爱歌曲。

青春期吗?

丹尼尔惊讶的瞄了林一凡一眼,这首歌从歌词上看,完全是为他量身打造的。

他就处于青春期,由他来唱再合适不过。

正常作曲人不可能会储备一首给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唱的歌曲,丹尼尔有百分之百的把握,这是林一凡刚刚才构思出来的歌词。

嘴里轻哼着旋律,丹尼尔的眼睛越来越亮。

轻快抓耳,朗朗上口,极其贴合他的嗓音,一听就自带青春氛围感。

再加上歌词对青春期男女青涩爱恋的精准描述,绝对能让他的同龄人共情。

丹尼尔有充足的信心,如果他唱这首歌,一定会火。

前面几家娱乐公司拿出来的歌,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。

“给我合同吧,我签。”

丹尼尔没有一点谈判的想法,直接光棍的说道。

他父母想开口阻止,被他摆手拒绝。

对一名歌手来说,得到一首好歌比好的合同条件重要的多。

签约条件再好,火不起来有什么意义?

丹尼尔虽然还未出道,但他的朋友里,太多实力很强,因为没有一首好歌,而事业没有进展的歌手了。

他之所以要求想签他的娱乐公司,必须先给他准备好出道曲,原因就是因为见到了太多这样的悲剧。

只有他确定有了他认为能火的出道曲,他才会答应签合同。

现在他梦想中的歌曲就在眼前,若是因为谈条件把林一凡惹火了,把《baby》给其他人唱怎么办?

两分钟后,丹尼尔正式成为了星光娱乐米国分公司的签约歌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