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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清漪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
二十四岁。她算了算,如果那个女童就是罗松档案里提到的孩子,那么今年应该三十二了。比她小几岁。一个三十二岁的人,可能已经不太记得两岁时发生的事情了,但那些事会以另一种方式留在身体里——某种气味,某种声音的频率,某个人蹲下来系鞋带时衣领蹭过脸颊的触感。她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,以为自己忘了,其实只是把记忆寄存到了别处。

茶几上那几张纸被台灯照得发白。她把“事故说明”挪到一边,下面的照片露出来——是两张旧照的翻拍件,像素不高,边缘模糊。第一张是陈慧兰的证件照,黑白的,脸很瘦,下颌线条绷得紧,眉眼之间有一种不太松快的认真。头发是短的,别在耳后,露出一对轮廓分明的耳朵。沈清漪把照片拿起来,凑近了看,发现她右耳垂上有一颗很小的痣,淡褐色,像不小心溅上去的一滴茶。

另一张照片是母女俩的合照,在某个公园里拍的,背景有一排修剪成球形的冬青。陈慧兰抱着孩子,低头看她,嘴角弯着,和证件照里判若两人。孩子穿着一件红色碎花的棉袄,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,正伸手去抓母亲的头发。照片右下角印着一行淡金色的日期,97年4月。事故发生前三个月。

沈清漪把照片翻过来,背面空白的,什么都没有写。她又在那些纸里翻了翻,找出罗松发来的档案截图,里面有一段简单的人员信息登记——陈慧兰,职业一栏填的是“个体经营”,婚姻状况填的是“离异”。离异。那就是说,那个孩子归了她。一个女人带着两岁的孩子,跑了六百公里,出了事,孩子被人救走,她留在了那里。

她拿起手机,给罗松发了条消息:“那个被救出来的女童,后来去了哪里?”

发完之后她靠在沙发上,仰头看天花板。客厅的吊灯没开,只有茶几上这盏台灯亮着,把她的影子投在对面墙上,模模糊糊的一大块。她听见冰箱的压缩机嗡地响了一声,又停了。夜里安静得像水一样,她从口袋里摸出烟盒,抽了一根出来,没点,就夹在指间转着。

手机亮了。罗松回得很快:“被路过的那辆车带走的,司机是个男的,姓周,当时报了警做了笔录,后来孩子被送去当地福利院。再后来,96年9月,有人以亲属名义把她接走了。我查了记录,接走的人叫沈明远。”

沈清漪坐直了。她把烟搁在茶几边缘,重新看了一遍那个名字。沈明远。她认识。她大舅。

她拿起手机拨了过去,响了三声就通了,那头传来沈明远含糊的声音,像是被吵醒了。“清漪?”他说,“几点了你这是……”

“舅,”她说,“96年你从临河福利院接走了一个女孩?是不是?”
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。然后沈明远清了清嗓子,声音清醒了一点:“你怎么突然问这个。”

“我在查一件事。那个女孩是谁?”

又是一阵沉默。沈清漪听见那头有翻身的窸窣声,然后是一声很轻的叹气。“是你表姐,”沈明远说,“你小姨的女儿。你妈没跟你说过?”

沈清漪愣住了。她小姨。她妈确实有一个妹妹,但她从来没见这。她小时候偶尔听家里大人提过,话头起了又被摁下去,像水面上刚冒泡就被手指戳破。她一直以为小姨是嫁到了外地,或者跟家里闹翻了。她从没想过,那个“小姨”在二十四岁那年就没了。

“我小姨……叫陈慧兰?”她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,舌尖有一种陌生的分量。

“对,”沈明远说,“你小姨后来改跟你外婆姓了。陈慧兰是她原来的名字。当年你妈大你小姨八岁,两个人一直挺亲的。出事那年,你妈刚怀上你,怕她受不了,没敢让她去现场。后来孩子我们接回来了,养到五岁,她妈才慢慢缓过来一点。”他又顿了顿,“清漪,这事你别在你妈面前提。这么多年了,她就当没这个妹妹了。”

沈清漪看着茶几上那张证件照,陈慧兰的右耳垂上那颗淡褐色的痣,像一个小小的逗号,一句话没说完就停了。她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,伸手把照片翻了个面,空白的背面朝上。整件事忽然有了另一个入口——她查到的不只是一场事故的残骸,而是她自己家那条河的上游。她一直以为自己在岸边走,原来她就站在河底。

“舅,”她说,“那个孩子现在在哪?”

“在南昌,”沈明远说,“你见过她。过年的时候坐你旁边的那个,叫顾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