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腊月二十六,杀猪割年肉。

距离除夕还有四天,但定北城的热闹劲儿却比往年任何一个春节都要来得猛烈。不仅仅是因为快过年了,更因为全城的百姓都知道了一件天大的喜事——他们的定北侯、女当家沈云疏,要和定北军的统帅周砚成亲了。

这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,一天之内传遍了定北城的每一个角落,甚至连城外刚铺好铁轨的矿区工棚里,大家伙儿干活时喊的号子都变成了“嘿呦嘿呦,喝喜酒”。

沈家后院,正屋。

屋内烧着地龙,暖得让人甚至想穿单衣。王氏盘腿坐在炕头上,手里拿着一把软尺,正满脸喜气地围着沈云疏转圈。

“娘,真的不用这么麻烦。”沈云疏张开双臂,任由母亲在自己身上量来量去,有些无奈地笑道,“不就是成个亲嘛,穿军装也行,或者就在成衣铺里拿一套现成的红棉袄,既暖和又方便。”

“那哪行!”王氏一瞪眼,手里的大剪子咔嚓空剪了一下,像是要剪断沈云疏这“大逆不道”的念头,“这可是咱们老沈家的大事,也是全定北城的大事!你是侯爷,他是大将军,要是穿得寒酸了,岂不是让南边那些酸儒笑话?再说了,砚哥儿可是头一回成亲,你不得让他看着体面点?”

提到周砚,沈云疏的眼神柔和了下来,不再反驳,只好任由母亲折腾。

屋里的炕桌上,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布料。但这些布料并不是常见的丝绸锦缎,而是定北纺织厂最新研发出来的成果。

赵叶和阿禾这会儿也没去医馆和实验室,都挤在屋里帮忙参谋。

“云疏姐,你看这块。”阿禾拿起一匹绯红色的布料,献宝似的递过来,“这是李伯那边刚送来的‘天丝棉’。是用咱们最好的长绒棉,混了三成的蚕丝,先染后织。染料用的是茜草根提炼的红素,加了明矾固色,怎么洗都不掉色。摸摸看,又滑又暖,比纯丝绸挺括,又比纯棉花光亮。”

沈云疏伸手摸了摸,触感确实极佳,既有棉的厚实感,又有丝的光泽度,而且带着一股淡淡的植物清香。

“就用这个。”沈云疏点头道,“不过款式别做那种宽袍大袖的,袖口要收紧,裙摆别太长,方便走路。万一成亲那天有个什么紧急军情,我也能提刀就走。”

“呸呸呸!大吉大利,童言无忌!”王氏连忙啐了几口,伸手在沈云疏脑门上戳了一下,“大喜的日子哪来的军情?那天就算是天塌下来,也有云墨和林栖顶着,你就在洞房里好好待着!”

正说着,沈云墨兴冲冲地掀开门帘闯了进来,手里还抱着一个沉甸甸的檀木盒子。

“姐!娘!快来看看,这是周大哥送来的聘礼单子,还有这个!”

王氏接过那张红纸,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字,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:“哎呦,这孩子,怎么这么实诚?这一万斤精铁、五百匹战马、还有这……十车无烟煤?这也算聘礼?”

沈云疏凑过去看了一眼,忍不住笑了。这确实很符合周砚的风格,全是硬通货,没有那些虚头巴脑的金银首饰,全是定北城建设最急需的战略物资。这哪里是给沈家的聘礼,分明是给定北城的“嫁妆”。

“姐,你别光看单子,看这个。”沈云墨把那个檀木盒子放在桌上,神神秘秘地打开。

盒子里面,静静地躺着一对护腕。

这护腕不是皮的,也不是布的,而是由无数细小的、如同鱼鳞般的金属片编织而成。金属片呈现出一种暗哑的银灰色,在灯光下流转着冷冽的光泽。

“钛合金锁子甲护腕。”沈云疏一眼就认出了材质。

这是她之前提炼出来的那批钛合金,除了给周砚做了戒指,剩下的料子看来都在这儿了。

“周大哥亲手编的。”沈云墨感叹道,“他说他右手不方便,就用左手拿着钳子,一个个扣环慢慢咬合。这一对护腕,足足有三千个扣环,他熬了半个月的夜才做完。他说这东西轻便,刀枪不入,让你藏在袖子里防身。”

沈云疏拿起那对护腕,触手冰凉,却又无比轻盈。她仿佛能看到灯下,周砚用那只并不灵活的右臂固定着底座,左手执钳,一点点将这坚硬的金属驯服成绕指柔的模样。

“傻子。”沈云疏轻声骂了一句,眼眶却微微有些发红。她利落地将护腕扣在手腕上,大小严丝合缝,“行了,这聘礼我收下了。云墨,去告诉你姐夫,让他晚上来吃饭,我要尝尝他想吃的红烧狮子头。”

……

下午,沈云疏没有一直待在家里绣嫁妆。她换上了一身工装,带着沈云墨直奔城西的“重工坊”。

这里是定北城工业的心脏,也是陆大江这位老船匠如今的地盘。

还没进门,就听见里面传来巨大的“哐当哐当”声,地面都跟着微微颤抖。

厂房中央,一台巨大的、看起来有些怪异的机器正在运转。这是一个高达两丈的铁架子,中间悬挂着一个重达千斤的大铁锤。

这是沈云疏指导设计的“蒸汽锻锤”雏形。虽然还没有真正的高压蒸汽机作为动力,但聪明的陆大江利用现有的低压蒸汽抽水机原理,加上一组巨大的杠杆和滑轮系统,实现了半自动化的提升和锻打。

“当家!您来了!”陆大江满脸油汗,手里拿着一张图纸跑了过来,嗓门大得像是在喊号子,“快来看看!咱们那个大气缸,终于成了!”

在厂房的一角,几个壮汉正围着一个刚从模具里脱出来的巨大圆柱体金属件。

这就是未来“定北一号”蒸汽火车的核心部件——气缸。

之前最大的难题是气密性和耐高温。普通的生铁铸造容易有沙眼,一通高压蒸汽就漏气;而铜又太软,不耐磨。

沈云疏走上前,伸手摸了摸那个还带着余温的气缸内壁。

光滑,如镜面一般光滑。

“怎么做到的?”沈云疏惊喜地问。

“还得是您的法子管用!”陆大江竖起大拇指,“咱们用了离心铸造!把铁水倒进旋转的模具里,利用那个什么……离心力,把铁水甩在壁上,气泡和杂质都挤到中间去了。冷却之后,再用车床慢慢镗削。”

说到“车床”,陆大江指了指旁边一台由水力驱动的巨大设备。那是一台原始的卧式镗床,刀头是用最硬的钨钢磨制的。

“还有活塞环。”陆大江从旁边拿起几个亮闪闪的铜环,“咱们试了十几种配方,最后还是赵叶姑娘给的建议,在铜里加了点锡和铅,做成了这种有弹性的合金环。装进气缸里,既能密封,又能顺滑地上下跑。”

“好!太好了!”沈云疏激动地拍了拍陆大江的肩膀,“有了这个心脏,咱们的火车就不是梦了。陆师傅,这个月全厂发双倍奖金!等到火车跑起来的那天,我请大家喝庆功酒!”

就在这时,林栖的身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厂房门口。

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雪地迷彩服,显然是刚从外面巡逻回来,眉毛上还挂着白霜。

“云疏,西门那边来了个商队。”林栖走到沈云疏身边,低声说道,“不是中原人,是西域来的。打着回鹘的旗号,领头的是个叫阿里的老头,说是咱们的老朋友。”

“阿里大叔?”沈云疏眼睛一亮。当年西征的时候,在火焰山附近,她曾救过一支被马贼围困的商队,那个领头的老人就叫阿里。

“他们带了什么来?”沈云疏问。

“好东西。”林栖难得地卖了个关子,“而且他们被咱们的‘轨道马车’吓住了,现在正跪在路边祷告呢。”

……

定北城西门外的货场。

一支足有两百头骆驼的庞大商队正停在那里。骆驼的铃铛声在寒风中叮当作响,给这寂静的冬日增添了几分异域风情。

商队的领队阿里大叔,穿着厚厚的羊皮袍子,头上缠着白头巾,正跪在铁轨旁,嘴里念念有词。在他看来,那两根黑色的铁条上,居然能让几匹马就拉动几万斤的货物,这绝对是神灵的力量。

“阿里大叔!”

沈云疏远远地喊了一声,快步迎了上去。

阿里抬起头,看到沈云疏,激动得老泪纵横,连忙爬起来,双手交叉在胸前行礼:“真的是您!真主的女儿,草原上的神鹰,沈将军!”

“大叔客气了,叫我云疏就好。”沈云疏笑着扶住他。

阿里转过身,对身后的伙计们一挥手:“快!把咱们给将军带来的贺礼卸下来!我们在路上就听说了,将军要大婚,这是长生天的安排!”

随着他的吆喝,几头强壮的骆驼跪了下来。伙计们解开驼峰上的包裹,露出了里面的货物。

并不是金银珠宝,而是一捆捆灰白色的、带着独特气味的植物根茎,以及几大袋子黑乎乎的油状物。

“这是……”沈云疏凑近闻了闻,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色。

“这是天山深处的‘雪麻’。”阿里介绍道,“比普通的麻更坚韧,水泡不烂。还有这个……”他指着那几袋黑油,“我们在沙漠里发现的‘石漆’,点火就着,怎么都扑不灭。我想着将军喜欢玩火,就带了一些来。”

沈云疏深吸了一口气。

那“雪麻”其实是极佳的工业密封材料和缆绳原料。而那“石漆”,正是未提炼的原油!

虽然定北城现在已经有了煤化工,但石油的出现,意味着未来的燃料和化工原料将更加丰富。更重要的是,这代表着西域这条商路,已经真正打通了。

“还有这个。”阿里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,层层打开,露出几颗灰扑扑的石头,“这是我们在翻越葱岭时捡到的,当地人说这是‘魔鬼石’,放在水里会冒泡,还能发热。”

沈云疏接过石头一看,差点叫出声来。

这是电石!虽然纯度不高,但只要加水就能产生乙炔气体。

乙炔有什么用?乙炔灯!那是比油灯亮百倍的照明工具。更重要的是——乙炔氧气切割和焊接!

一旦掌握了气焊技术,定北城的工业将不再局限于铸造和铆接,而是可以进入焊接时代。那些复杂的锅炉、高压容器,将变得触手可及。

“阿里大叔,您这哪里是贺礼,简直是送给了我整个未来。”沈云疏紧紧握住老人的手,“这些东西,我全都要了!以后有多少要多少!我会用最好的棉布、茶叶和铁器跟你们换!”

……

黄昏时分,落日的余晖将定北城的城墙染成了一片金红。

周砚处理完军务,来到了西门城楼上。沈云疏正站在那里,看着下方正如火如荼进行交易的西域商队。

“听说阿里给你带了不少好东西?”周砚走到她身边,左手自然地帮她挡住侧面吹来的风。

“是啊。”沈云疏转过头,眼睛亮晶晶的,“有了这些石油和电石,我们的夜班工坊就能点亮‘小太阳’了,而且修补机器也会快得多。周大哥,这定北城,每天都在变样。”

周砚看着她兴奋的样子,嘴角微微上扬。他并不完全懂那些石头和黑油的用处,但他知道,只要那是沈云疏想要的,就是最好的。

“对了,衣服试得怎么样?”周砚突然问道,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。

“娘说要用新出的天丝棉,红色的。”沈云疏伸出戴着钛金护腕的手,在空中比划了一下,“说是到时候要把我包得像个红包。”

周砚轻笑出声,伸出左手握住她的手腕,指腹轻轻摩挲着那冰冷的金属护腕:“红包好。喜庆。我就喜欢喜庆的。”

他顿了顿,目光投向远方那条延伸向黑暗的铁轨,声音低沉而坚定:“云疏,等你嫁给我的那天,我会让骁骑营最好的骑兵开道,让神机营在城头放九十九响礼炮。我要让全天下都知道,你沈云疏,是我周砚捧在手心里的珍宝。”

沈云疏反手握住他的手,感受着那粗糙掌心传来的温度。

“好。”她轻声应道,“不过,那天你可得少喝点酒。洞房花烛夜,我可不想跟一个醉鬼讨论明天的生产计划。”

周砚大笑,笑声豪迈,惊起了城楼下的几只寒鸦。

“遵命,我的侯爷夫人。”

风雪渐停,星光初上。

定北城内万家灯火,每一盏灯下,都有人在谈论着即将到来的大婚,谈论着那不用马拉的车,谈论着这越来越有盼头的日子。

而在这座钢铁与风雪铸就的城市里,一场关于爱与文明的盛大庆典,正在悄然拉开帷幕。